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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活快乐wyp 发表日期:2006-07-21 18:37:12
主题:炒房无罪,买卖有理[表状]
原因:1。没有违背我国宪法
2。炒房这与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相符合,有利于房产市场的繁荣,也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湖南宁乡的快速发展是一例证。
3。有利于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品位的提高。
4。哲学理由: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5。炒房是市场经济在不断完善过程中的产物,非人力可以节制,我们只能接受,而且炒房也没有违背市场经济原则。
6。因此,炒房不会很大的影响我国经济,而且这种现象不会存在很久,因为一般只有在房市的高峰期,才会存在炒房现象。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 炒房无罪,买卖有理 <466 bytes> 生活快乐wyp <20060721 18:37:12> [点数:82]
  •  奇人,真是奇人!奇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472 bytes> solomon7711 <20060721 22:30:43> [点数:35]
  •  .......(没得说了,求您下回给我留两句词儿成不?别把词儿全抢走了成不?) <16 bytes> 荣芳涛 <20060721 23:59:44> [点数:20]
  • 你真的不错 <0 bytes> 生活快乐wyp <20060722 11:41:19> [点数:14]
  •  你真的不错 <498 bytes> 生活快乐wyp <20060722 11:56:13> [点数:21]
  •  呵呵,不好意思,本人经济学专业的,常识不会比你少。不知宁乡炒房超过北京还是上海了?您倒说个清楚啊? <552 bytes> solomon7711 <20060724 10:18:56> [点数:3]
  • <6 bytes> 生活快乐wyp <20060726 17:26:50> [点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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