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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心是海洋 发表日期:2006-06-20 14:55:41
主题:想买农村小院,听说北京市不予办理平房过户,请问在不能过户的情况下保障自己不受损失[表状]
想买农村小院,听说北京市不予办理平房过户,请问在不能过户的情况下保障自己不受损失
因父母年老腿脚不便,但经济上有限,欲求大兴农村平房带小院,可有些村有房产,有些仅有准建证,有些什么都没有。以带房产的平房为例,带了房产的却听说北京市不允许平房过户。那么怎样做才不会在日后引发纠纷,是双方自行签订协议,到大队盖章就行吗,或是再加上公证。还有在协议中若注明在发生占地时补偿款归购买者,那么在若干年后真发生占地其补偿款是否能属于购买者。我怕 1、这种购买本身就不合法,那么签署的协议也就相应不合法的 2。因农村房均属宅基地,真发生占地时,其补偿款会直接退给农民。请一定给予指导,以更好的尽到孝心。谢谢
  • 想买农村小院,听说北京市不予办理平房过户,请问在不能过户的情况下保障自己不受损失 <590 bytes> 我心是海洋 <20060620 14:55:41> [点数:100]
  • 答复: <91 bytes> 包华律师 <20060621 16:26:38> [点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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