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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不语 发表日期:2006-06-11 14:52:27
[转帖]主题:为什么要消灭房地产商及炒房者——兼论世界及中国住房问题的根源及解决之道[表状]
转自:原创
为什么要消灭房地产商及炒房者
——兼论世界及中国住房问题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作者:马不语

世界住房问题的根源是土地私有制。中国住房问题的根源是土地变相私有制。
住房问题主要表现为房价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是房地产商及炒房者囤房、炒房的结果。
一般来讲,房屋本身的价值永远在下降,而房屋所占土地的价值永远在上涨。
囤房、炒房的本质是囤地炒地、获取土地的社会增值收益。
地价、地租的上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结果,所产生的增值收益,是土地的社会增值收益,理当归全社会公有、归国家所有。
土地私有制下,私有者对土地社会增值收益的不合理占有,是囤房炒房、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是广大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的社会根源。
房地产商及炒房者的本质是借助资本的力量,无偿占有土地的社会增值收益。
房地产商及炒房者是房价问题的罪魁祸首!
囤房炒房的投机行为,减少了供应、放大了需求,直接抬高了房价,对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阶层会形成消费抑制,对买房炒房的高收入阶层会形成消费泡沫,对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有百害而无一利。
房价越高,政府及GDP对房地产的依赖就越严重,国家的整个经济和社会也就变相被房地产商和炒房者“挟持绑架”了。
房地产商及炒房者所获取的暴利,严重异化社会的价值取向,扭曲投资、妨碍创新,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因此,社会需要建房卖房的房产商,不需要以建房卖房为名而行囤地卖地之实的房地产商;对炒房者及炒房团,更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房地产商及炒房者,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物,是土地市场化的怪胎,是腐朽寄生的食利者阶层,是人类社会应该消灭并且能够消灭的对象。
怎样消灭房地产商及炒房者?
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土地的社会增值收益自然也就属于国家所有。只要消灭了土地私有制、消灭了私有者对土地社会增值收益的不合理占有,也就消灭了囤房炒房的社会根源,房地产商及炒房者自然也就会销声匿迹。
实行土地公有制,将地价从房价中分离出来转换成地租,由国家根据租金市场的变化,按一定标准逐年统一向房主收取。这样,土地的社会增值收益就能基本保证属于国家所有,而不会成为资本追捧、炒作的对象。
科学的土地公有制,是根本解决全人类房价问题、住房问题的唯一途径,是调节社会收入、保证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还有助于改变收租食利、腐朽寄生的价值取向,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社会主义中国一直实行土地公有制,为什么反而产生了房地产商和炒房者?
这是因为中国的住房改革及相伴的土地改革,照搬了资本主义社会住房制度中土地私有及土地市场的基本方式。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售50-70年的土地批租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土地私有制。拥有50-70年的土地使用权,就拥有了远远高于地价的50-70年的土地社会增值收益,所以房价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住房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实行土地变相私有制,人为制造了一群危害中国人民、祸害中华民族的妖魔——房地产商和炒房者——必须坚决予以消灭!
由房地产商及炒房者主导的是一种高成本的住房制度,而一个高成本的社会绝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为什么中国农村及许多小城镇都没有房价问题?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保证了农民“居者有其地”(宅基地)。农民建房,自己买建材、雇工或交给包工头施工,每平米的建筑成本一般不过三五百元。
许多小城镇建设,政府做好规划,直接卖地给置房者自主建房,成功解决了当地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成本低廉。
可见,没有房地产商,我们完全可以生活得更和谐、发展得更健康。
农村和许多小城镇这种低成本的住房解决方式,对解决日趋严峻的城市房价问题、住房问题,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中国的政府住房主管部门岂能视而不见?
城市自主建房,每平米的建筑成本一般不会超过一千元,即使加上地价、税费,也比房价低很多。大多数人买不起房,为什么就不能自主建房呢?根本原因是政府让房地产商垄断了土地资源。
的确,直接卖地给置房者自主建房,政府会少收部分税费。但公民的住房需求、尤其是基本住房需求,是准公共产品,而对公共产品征收税费本身就不合法理。少收部分极少的税费就能够最大程度解决全社会的基本住房问题,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何乐而不为?
政府卖地,买房人是消费者,房地产商只是其中不太光彩的中间商。住房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办证等环节,有关的市场主体及相应的政府部门完全能够妥善解决,实在看不出哪里非房地产商不可?
离了房地产商,地球照样转,而且转得更好!
政府尽职尽责地做好监管和服务,消费者为自己建房与房地产商给别人建房,谁的质量更可靠?人民的政府没有理由只相信房地产商而不相信人民自己。
如果暂时不愿消灭房地产商,至少必须打破房地产商对土地资源、尤其是住房用地的垄断。买房还是建房,人民有自由选择的权力。
“居者有其屋”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必须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住房制度:让有钱的人去买房,让买不起房的人去自建住房,让建不起房的人去住廉租房。
治标不治本,不消灭土地变相私有制,出台再多的政策和措施,都不可能根本解决中国社会的房价问题和住房问题。
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城市完全可以像农村一样实行“居者有其地”——每一个有住房需求的公民都有权低价或免费、直接取得相应的基本住房用地——并让“居者有其地”成为国家住房制度的基础,从而全面根本解决社会全体公民的基本住房问题。
资本主义国家土地私有制弊端丛生、根深蒂固,根本不可寄托人类社会“居者有其屋”的伟大理想。
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公有制是根本解决人类社会住房问题的唯一希望。
只要消灭了土地变相私有制,消灭了土地社会增值收益的私人占有,消灭了房地产商及炒房者,并实行“居者有其地”和廉租房制度,中国必将成为世界各国及人类社会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光辉典范!

——2006年6月9日
(链接:http://blog.sina.com.cn/u/1219899372)
  •  为什么要消灭房地产商及炒房者——兼论世界及中国住房问题的根源及解决之道 <4804 bytes> 马不语 <20060611 14:52:27> [点数:160]
  • 21世纪中国经济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 <264 bytes> beibeijia1 <20060611 21:14:29> [点数:54]
  • 对,只有消灭了开发商,房子自己就会象雨后春笋一样拔地而起,不仅便宜,而且人人都可以买到了,住房梦立即变成现实了 <0 bytes> 新多空转换 <20060612 08:09:19> [点数:40]
  • 呵呵,“消灭”用的激进了,用“取消”更好吧。土地资源如同能源矿产,属于国家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不具备市场化的条件,就应由 <0 bytes> solomon7711 <20060612 14:32:06> [点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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