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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看完九部委发出的意见后,总体感觉其力度不够大。又是一个半吊子意见。
意见中指出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看似照顾普通老百姓,可是10%的差距对于炒房者来说基本上等于无成本,这让当初希望通过提高首付来遏制炒房的人来说无疑又一次失望。
如果说从抑制需求角度来说,这样的意见,基本上等于没有。其实好多楼盘的销售从销售结果来看,其中有20%左右是付全款,还有30%左右是付30%以上。其实调控针对的只是部分购房者。而意见中针对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人没有购房套数的限制。等于是说,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是可以随便炒的。而老百姓大部分购买的就是这个档次的房屋。此次意见在优惠照顾了普通百姓的同时,也照顾了炒房者。
如何区分自住还是第二次购房在这次意见中没有说明,其实操作起来难度很大。这也给炒房者极大的操作空间,本身给监督和管理就带来了不少压力。如果加上监督和管理不力的话,这样的政策基本等于没有。
总之,笔者认为,此次意见基本上是一个半吊子意见,既没有遏制炒房,也没有抑制需求。还是走的过去的中间路线。看似强大,其实还是一个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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