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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左夫 发表日期:20060328 13:59:06
主题:到底是谁他妈的在操控房价?!zt[表状]
作者:孟小虎

1月23日下午4时15分,当高置投资有限公司的报价涨到比起始价高出近2.5亿元达到5.1亿元时,一直与之“较劲”的华远地产没有再举牌,随着主持人的一声槌响,北京工体4号地经过162轮的竞价后被李泽楷的盈科大衍地产旗下公司夺得。
  提到高昂的房价,很多人都去骂开发商,认为是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哄抬了房价,或者人为的操纵了房价。的确,房地产商利用营销手段,在一定程度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但是这个上涨的幅度和数额仍然是有限的,在市场化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影响房价的整体上涨的。真正推动房价上涨的,是政府,不是开发商,政府垄断了房地产行业的土地供应,也就直接操纵了房价的涨跌,政府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获利最大,也最贪得无厌,开发商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分一小勺汤而已。
  在所谓的“8.31”大限以前,也许靠协议出让得到土地开发权的开发商获得了暴利,而这个暴利也和土地使用协议的黑箱操作密不可分;“8.31”之后,这个暴利由政府收回了,由土地开发得到的超额利润大部分归了政府。
  北京工体北路4号地竞拍后的楼面价为12655元/平方米,北京高档公寓建筑成本3000元/平米,根据北京工体3号项目的17000元/平米的销售价格,土地成本就占了74%,开发商的毛利润空间还有1345元/平米,其风险并不大,胆子大一点的开发商还可以举牌。问题是这么高的房价由谁来买单?当然还是消费者、是那些需要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安居乐业的人民大众。政府在拍卖土地的过程中首先想到的是开发商的开发风险,而不是最终土地使用者的价格承受能力。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交易部部长叶向忠“竞拍前,曾以 ‘虽然今天北京的气温很低,但是室内的温度依旧很高,因此大家在竞价时不要头脑过热’来告诫昨天参与竞拍的开发商”。他没有告诫开发商:土地成本增加了,民众的住房需求怎么办?
  易宪容说,“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度……更在于我们房地产市场的产品能否适应民众的支付能力”。从李文杰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北京,即使高档公寓的建筑成本也不过3000元/平米,加上土地价格以后,房屋单方成本就达到了15000元/平米,而其中的土地成本就占了80%。再看开发商方面,即使单价卖到了17000元/平米,销售毛利润率也不超过12%,就算开发商不作盈利打算,生产“适应民众支付能力的产品”显然也不是开发商所能做到的。
  政府调控房价的第一目的是什么?从新八条、旧八条的内容看,是为了保护金融体系,保护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GDP的稳定增长;至于民众的住房需要,房价是不是民众能够承受得起,并不是官老爷们所要考虑的内容。上海的房价从1万涨到2万,也没见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考虑一下居民的承受能力,采取一下什么手段平抑房价。直到危及到了政府的利益相关者了,才开始什么狗屁的新八条、旧八条。
  政府采取的调控政策都是什么呢?提高按揭首付比例、提高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是趁火打劫行动。利用“招拍挂”政策哄抬地价;提高房地产开发门槛,制造垄断经营,政府垄断土地,少数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商垄断开发经营,纯粹就是合伙分赃。有限的经济适用房,满足的购房人有多少是低收入者呢?真正的低收入者,就买的起经济适用房了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拍挂”是不是市场化?建立一个市场不等于市场化。同样,建立了土地交易中心,把土地拿到市场里拍卖也不是就做到了市场化。只有市场化的环境才可能存在供应和需求的调节过程。当民众的实际住房需求加大,或者开发商希望建造更多房子的时候,由于土地供应是由政府一家独家供应,土地交易中心并不能根据供需原理进行调节,相反,政府成了市场供应的一环,那么不可避免的,政府就成了与民争利的经营者,政府垄断土地,还要牟取利润最大化,“招拍挂”就成了政府垄断经营的合法外衣。“招拍挂”的好处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土地使用的透明化,但政府的取向一样不容忽视,比如政府为了保证某一有势力的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发权,有预谋的规划进入拍卖程序的地块,使之面积总价达到一般规模开发商无法接受的额度,最后只能由这家资金雄厚的开发商出价。
  土地的垄断是不是无法市场化的源头?建筑材料,施工企业、设计公司、包括顾问公司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选择,唯独土地,只有一个供应商,即政府。如同一个产业链,如果在原材料供应上卡住价格和供应量,那么后面的链条上的下游企业,只能受控于这个供应商。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化显然是实现不了的。那么房地产行业在现在的体制下能否做到市场化呢?由于土地的国有性质,土地使用者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的使用和出让就不可能按照市场化的条件来运作。既然政府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政府搞清楚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服务人民,那么房地产行业还是不要市场化的好,就如同各种公共工程一样,政府有义务为居民提供居住用地。
  开发商是不是应该受到指责?从市场化角度,盈利是企业目标。任何企业都有权追求利润最大化。开发商不是希望房价上涨,只是希望利润上涨。没有必要去指责一个企业盈利的愿望。政府的职责是为民众服务,可以用反垄断法、限价的方法控制房价和供应。而所谓的开发商,不过就是把资金注入,再把各个专业组织起来,完成住宅开发整个过程的协调人而已。如果以降低房价,满足居民的居住条件为目标,政府放弃暴利,成立政府的住宅开发协调组织,协调各种建设相关单位,募集居民的自有资金,同时吸收银行贷款,成立一种各级政府管理的类似于凌罡个人集资建房的组织,那么城市居民的住宅问题即可迎刃而解。至于社会公平问题,则可参照各地城乡居民的收入福利等水平,按照可以度量的标准,以民众所能承受的价格收取土地使用费用。限制炒作、限制投机的措施依然实行,或者制定更加严密的管理措施,确保有限的居住空间不被富裕者占据过多。
  解决房价问题还有一个思路,政府仍然要放弃暴利,取消土地的“拍挂”,实现土地开发招投标制度,类似于工程的招投标制。开发商以利润率、开发经验、资质、开发实力等作为取得土地开发权评价标准,限定房地产开发的利润率范围,政府免费或低价供应土地,而不是以目前的拍卖手段,仅仅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开发权;从2006年北京市最新拍卖的地块的房价构成来看,到底是谁在操控房价,是谁推高了房价?
  •  到底是谁他妈的在操控房价?!zt <4999 bytes> 马左夫 <20060328 13:59:06> [点数:2421]
  • 已阅。 <0 bytes> ztoaatoz <20060329 08:33:43> [点数:69]
  • 建议版主修改题目后顶置。谢谢! <0 bytes> ztoaatoz <20060329 08:37:46> [点数:73]
  •  ding <4 bytes> fanxudong <20060331 12:59:04> [点数:69]
  •  购房者应团结起来!!! <496 bytes> yuuhb <20060404 14:16:03> [点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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