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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帖子让我感慨万千,我国弱势群体由于周围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因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他们是值得人们关注的一个群体,论坛里有些人解释他们之所以贫困的原因,主要是从个人狭隘的角度出发把某些人的贫困归结为他们的懒惰、不良习惯等。这种狭隘的道德观让一些人总结出结论:喊房价高的、买不起房子的都是心态失去平衡,仇富的表现,但事实是这样吗?
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因此,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的巨大压力,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而且也是全社会的义务,其中社会强者应尽更多的义务。当任总在发表“给富人盖房”的言论时,其实说明他道德水准的高低了!
处在强势地位的群体,要设身处地为那些社会弱者,特别是那些与社会不公有涉的、有强烈相对剥夺感的弱势群体想一想:他们的弱势地位不但影响其本人的现实生活,而且可能影响其未来;不但影响其本人,而且会影响家人和亲友。
我国目前正在加速推进经济体制的改革。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那些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中获益群体或强势群体,不要认为弱势群体与己无关,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但是事实上我发现,弱势群体范围的定义有扩大的趋势,当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城市人为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苦恼的时候,我怀疑我和他们是不是也属于此类?我认为读此帖的你也有同感,当你为自己权益奔波时,你会遇到多少困难和障碍?我们在同情弱势群体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为自己而哀伤?
为什么说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着更多的社会代价呢?联系目前的实际,这一点不难理解。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市场经济一旦运行起来,市场竞争中的“马太效应”,即好者愈好,富者愈富,差者愈差,贫者愈贫,将日益突出。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资金、权力、能力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的,是强者,他们处于优势积累的有利地位,一旦第一步领先,便会步步领先具有滚雪球似的“放大效应”。相反,缺乏资金、权力、能力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的,是弱者,他们改变自己处境的机会相当少,一步赶不上,往往步步趕不上,处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正是这样,社会弱者最先也最强烈地感受到改革的代价。从理论上说,改革的社会代价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冲击最大的往往是承受力最低的社会弱势群体成员。总之,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弱者比社会强者为改革付出更多的成本,承受着来自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更大压力。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弱势群体过大,我们在与发达国家的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必须在制度安排上、社会分层结构上,让社会弱势群体第一有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有希望。至少使他们感到即使自己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希望不大了,也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通过代际流动,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如果连这一点希望都没有了,那就会陷入真正的对社会绝望。历史的、现实的经验表明:这种绝望是各种社会越轨行为的温床,甚至会演变成为反社会行为的发酵剤、催化剂。而如果陷于内乱,我们就会前功尽弃,何谈“和谐稳定”?
联系我国的实际,可以看到,不少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存在便是与社会结构的不合理、不公平相联系的。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制度,包括户口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对农民是不公平的,是造成农村弱势群体长期不能摆脱贫困的重要的社会原因。在城市,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以及就业和保障高度统一的制度,导致职工对企业的高度依赖。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上述状况必须改变。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企业对职工的义务短期内尚难完全剥离,从而导致下岗职工的大量出现。
我多次采访的一些油田买断职工的境遇已经说明我国工人阶级的群体事件处在高发期,这些群体事件虽然离一些人很远,或许某一天就降临在你的身边,希望大家关注自己的同时,关注房价的同时,多关注“和谐稳定”过程中的不和谐声音和不稳定因素,这才是社会健康发展中重要的个人认知,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某些人更不应该在地产圈里压制民众的心声!最后希望大家多关注房产的同时去更多的关注种种不公平社会现象,这不叫愤青,而最起码社会责任感的丧失才是中国人的最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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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感触! <3854 bytes> 新闻调查官 <20060110 16:20:21> [点数: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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