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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npmca 发表日期:2005-10-26 07:56:23
主题:对任志强:土地里“该种什么”农民“最清楚了”!的思考[表状]
原文:任志强:土地里“该种什么”农民“最清楚了”!



作者:任志强 2005-10-9 星期日 14:04


以前在延安县冯庄公社插队时,当地的农民主要靠粗粮维持生活,即使全部靠粗粮也不能满足吃饱肚子。但种粮时,他们却愿意将大部分好的土地拿出来种植细粮,如小麦、小米,而用极少量土地生产高产量的地瓜。由于靠天吃饭,同样的土地种细粮的产量反而可能低,所以这让我们这些自以为有文化的学生们百思不得其解。等到收获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农民会用这些小麦或小米到集市上去换粗粮(换玉米或其他杂粮),经过交换之后,同一亩土地上用细粮换回的粗粮,比直接种粗粮的产量就大大提高了。

原来农民会充分利用土地的宜种性和商品交换,使土地产生最大的利用价值,同时调节了不同收入地区之间的需求差别。

改革开放之后,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民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用行政命令和舆论干预信息的方式让农民种这样或那样的产品,不但没有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反而让土地的利用价值成为了负数,连本都保不住。

改革初期大量地区曾出现这种地方政府主导农民种地选择权的情况。一是行政干预、指令性计划的恶习;二是自认为判断正确而产生的信息误导。最终造成农民重大的经济损失,但却无人为此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目前的情况有所改变了,中央政府用减免农业税的方式减轻了农民的土地负担,同时给以了农民充分的种植选择权,使农民可以按经济的发展规律去寻找和发挥土地的最大利用价值。除此之外,政府不再用行政命令或信息误导的方式去指挥农民种什么,而是用政策的优惠与保障,用信息的公开化去让农民进行选择。当种粮有了优惠和最低收购保障时,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降低了农民种植选择的风险,自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也增加了农民的土地收益。

房地产对土地的利用与农民种地的道理大致是相通的,其最基本的都在于土地的价值来源于土地的产出价值。种玉米与种小麦的产出价值不同。水稻可以出高产量,但并非所有土地都能种水稻,也并非所有的土地都能无差异地生产同一种产品。

当政府用土地招拍挂的方式收取了高额的地租,并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承租人(开发商)时,那么在这块土地上种什么就应该是开发商的权利了。当然,前提是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政府已用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不同的产品实行了差别税率和信贷限制,同时又在用舆论和其他相关政策做出约束,开发商可以严格地执行高度、容积率、绿化、消防等等城市规划的要求,但种什么产品是否也要政府限定呢?当城市规划要求种玉米或水稻时,种什么样的玉米或种什么样的水稻是否也要做限定呢?如果投资者按政府的要求(不管这个要求是指令的还是舆论的,不管是政策引导还是限制性的)去做,但不能使土地产生最大利用价值时或造成了亏损时,谁承担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呢?

与农民很清楚自己种植什么可以发挥土地最大价值的道理一样,开发商高价取得了土地的承租权,一定会尽一切可能发挥、挖掘土地的最大价值。这个价值不是市场中其他土地存在的最大价值,而是根据这块土地的位置、条件等,决定生产最合适的产品,取得对这块土地而言的最大价值。因此,有的土地会建设普通标准的商品房,有的生产高档的公寓,有的建成商业办公,有的建成别墅和其他。可惜曾用管农民如何种田、种什么粮的指挥方式,今天仍在房地产市场中充分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仍拼命地要求种粗粮,并要求所有人都必须种粗粮和只能种粗粮,也许是在重复中国农业发展中曾犯过严重错误的老路。事实证明,不是政府比农民更知道种什么,而是农民比政府更清楚如何让土地产生最大的利用价值。

住房的消费政策确定之后(税收和信贷政策),开发要挖掘土地的最大利用价值,也同样不会都生产同一种产品。连被称为知识与文化程度最低的农民都懂得的道理,不会反而在城市中却成了大家都不懂的道理吧。

以上是原文,以下是我的思考:

先说说任总举证的例子,农民种粗粮种细粮的问题。现在政府原则上划定土地利用规划后不再强制或者指导农民具体种植什么,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农民可以追求最大的利益自由利用土地,可以选择种粗粮或者种细粮。但是任总据此来论证在房地产业中房地产企业也应该自己决定建设什么样的建筑显然是错误的。
举证关键是可比性,可比性程度越高,论证越有力,反之者越差,甚至出现谬论。这个道理小学已经学过大家都知道,那么我们来看看任总论点中这两个行业的特点和差别。
粮食可为是除了水和氧气外所必需的,农业是什么,第一产业,重要程度不用说了——地球人都知道。房子呢,也是必须住,总不能在小康后大家没房子居住。也很重要。不重要今天也没人关注了。但是哪个更重要呢,恐怕是吃更重要吧,如果吃的没有了,住房的问题就没有讨论的意义了,不然就没有背井离乡逃荒这样的历史记录了。
我们可以买到天南海北的各样粮食作物,你能买天南海北的房子吗,所以说如果你住在北京,你能选择江南的东北的开封的大米,但是你不能买江南的东北的或者开封的房子(居住目的,不考虑投资目的)。假设北京的农民不种大米(我不知道种不种),你也有米吃,如果北京的房地产商不建普通房,你能买到吗? 这里我们假设国家或者全球粗粮充足的情况,一些人可以选择消费部分或者全部细粮;如果细粮加上粗粮仍然不足呢,怎么办??后果是饥荒。所以自由种细粮的前提是粮食总体供应充足。如果国家监控的结果出现粮食作物达到安全警戒线,那时候可想而知国家不可能放任不管。房地产业的现状是什么,我没有具体资料,不能达到任总常常说的反驳者必须提供论证数据的要求,但是好在任总原文也没有数据举证,才敢凭我的一点点认识说一说。就说任总所在的北京,在现阶段是什么状况呢,你可以自由选择搭配粗细粮的比例,但是有你选择的权利吗?如果说你想在北京买一个90平方的3居,你能像买粮食那样方便吗?任总可能会说这个问题市场能解决,普通房的投入过少必然带来高利润,高投入和高供给,这么说有道理,可是需要一个前提是利润可观,如果建设高级住房的利润高于建设普通住房的利润,房地产商会建设吗?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国家对房地产业的扶持,像是一个被惯坏的孩子一样的房地产业,绝口不提自己可以预售房子,享受低税率税款,享有高额利润的优惠,仅仅是国家的一点点可怜的管制就叫苦不迭。想想勤劳的农民兄弟吧(虽然没有人提这个称呼了),他们能在种地前摆粮食作物卖给你吗?假设一下,也只能假设了,国家只有我这1000亩地,全部种大米,现在任总你没有办法只能买我的大米吃,那好,种大米前我告诉你这一亩的收成能有1000斤优质大米,70年的价格是10500块,拿钱吧,每年给你大米,有多少是多少,少了算你倒霉,多了也是你的,但是我就没有种那么多的种子,平时管理也不下功夫,你想多收粮食或者是优质的粮食是不可能的。然后我的种子是代款买的,只用收成作担保,和我种地的无关。你乐意吗?在假设如果仅有的种植土地只种植两种:大米和香米,大米卖完了,只剩下香米,你吃不吃?如果有那么一天,嘿嘿嘿,也让地产商体味一下被强迫消费的感觉。纯属虚构,地产界大腕们千万不要生气。
国家为什么调控房地产商建设房子类型?就像对待农业一样,是国家认为出现了应该调节的状况。对待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管理,不同的现状也需要不同的方法。国家和地产商对于土地的利用目的是不同的,地产商的目的是追求自己的利润,追求最大利润,而国家利用土地则是追求国家、民族的最大利益(虽然有时候会出现经办者偏差的追求个人的利益),但是国家总体目的是国家和民族的。地产商作为在国家内活动的团体必须服从国家的利益,国家的总体利益。我可以发出我的声音,当然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你们可以发出你们的声音。你们可以组织起来发出一种声音,我们百姓呢,只能各自发出自己的声音,当然就显得多一些乱一些,可能会有些人过激一些,这正显出老百姓的混乱、弱势和可怜,难道地产大腕就没有这点气量?
地产是一个行业,行业兴旺也是国家希望的,我们百姓也希望。但是国家的规则应该有利于行业竞争,应该保护消费者,这样才能有利于国家的发展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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