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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仔细说明一下中国的房地产炒作和君子兰热的本质 | [表状] |
很高兴和我炒了很多房的朋友可以理性的辩论。那位朋友现在又出了什么转租论。可是,朋友们,你们怎么总是看近几年的事态发展而不是看到整个事物的发展过程。我们先说说君子兰热。当年君子兰热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挣了大钱,比如刚开始才几百元的,最后炒到上万元。而且那是在八几年,这个数字就很可观了。某些人先行入行,花了很少钱买了君子兰,囤积了几天就发现价格呈几何级在涨,乐颠颠的卖了,挣了大钱。如果这些人就此收手不干了,当然就挣到了。可是人都是贪婪的,很多人又入行,花更大的价钱的再买入,期待更高的价钱卖出,很多人最后在泡沫破灭后都没有出手,反而又栽进去了。在这个期间,有些人急流勇退,看到了风险,最后挣到钱了。大部分人最后接盘,最后亏了。整个过程中挣钱的人和亏钱的正负总和是零。为什么说为零?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产生新的商品价值,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就像把财富从上衣口袋放进了下面的口袋。对于你自身来说,钱还是那么多。而对于下衣口袋来说,钱多了。这种热本身既是社会财富一种不合理的再分配。为什么说是不合理的?真正合理的分配是人付出的社会劳动的回报,而这种是一些人完全利用资源,信息的优势对弱势人群的掠夺。就像在算账,复杂的账本不经过专业训练你当然算不过会计师一样。
君子兰说完了,说我国房地产。我给大家分析过,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普通的民用住宅,就是消费品,和汽车没有什么两样。可是由于房屋的流通周期长(房屋安全年限50年比君子兰长多了,大家可以理解吧?),本身造价较高,必然导致这个行业投入的资金巨大,甚至是天文数字。在这个周期中,有些人在初期,确切的说就是社会现实中的现在,通过投机挣了钱,当然很正常。可是,总要有人接盘,他才能挣钱。在这个过程中,抽身而退,自然就发了。在通俗比喻一下,甲买一套房花了30万住了10年,卖给乙40万,乙住10年再卖给丙50万,最后丁接手为60万。这个过程符合某些人心目中房屋增值过程。再分析一下,甲的房子组成为房屋造价10万,国有土地出让金20万,房屋到丁的时候折旧30年期到限。那么按照我国现行的制度,乙的时候,房子组成为房屋6.67万,,国有土地出让金33.33万。丙的时候房屋为3.33万,土地出让金为46.67万。到了丁,房屋折旧为零,土地出让金为60万。为什么这么分析呢?我国房屋自身成本就是房屋的造价和国土出让金的使用权这2部分。而房屋是要按照安全年限折旧的,那么增值的部分只能是国土出让金了。这也就是房屋增值的原因——是土地的增值。好了,我们接回来。这个时候,你的国土使用年限到了,要想继续使用,交60万吧。如果不交60万,好了,收回土地。由于你的房屋折旧没了,净身出户吧!。这样丁就亏了60万。而前面除了甲有30万本金外,和乙,丙每人挣了10万。整个过程中4个人金钱总和为零。如果丁交了60万给国家,房屋到安全年限了,要么加固要么重建,又花了10万,丁的成本为130万,那么下一个循环就是130万起价的房屋。其实很浅显的道理,大家分析一下就明白了。只不过很多人因为眼前迷乱的表象,而看不到整个过程。
我说过了,我不是针对某些具体人来说的。只是根据我认为正确的理论来说明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些人头脑清晰,又有经济基础,去做了甲、乙和丙。这就是一切。由于房子作为特殊的商品,人人都需要。一些人做了甲乙丙,最后强制性的卖给丁——为什么说是强制性呢?就是房屋作为生存的必需品,你不得不需要。而人人都想做甲乙丙,可是由于绝大多数人由于社会家庭背景不具备去做甲乙丙的条件——为什么不具备去做甲乙丙的条件呢?这就是由于通过甲乙丙的炒作,房屋加价的速度远比绝大多数人自身的收入增加的快——我在“我的一点看法“中说过了,房屋价格的增长速度和人民群众的平均收入一致都是社会不公平的一种表现。这就是现在房地产两大阵营矛盾的根本所在。尽管大家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但都在实际行动上自觉朴素的在遵守这个道理。上面的例子当然是在理想化和简单化了。实际社会上关于房地产的经济现象错综离乱,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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