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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版福宝宝 发表日期:2005-08-19 11:38:32
主题:关于“市建委信访室对荣丰问题的回复”之我的见解!转载请争得作者同意,否则告网络侵权![表状]
下面是市建委对荣丰某业主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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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投诉的问题,我委会同宣武建委对此事进行了多次调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2008非常空间”项目(二期),报建名称为首特八区C3、C4、C5号楼,建筑面积42650平方米,建设单位是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北京高能筑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北京市顺义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银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05年4月26日验收合格,并于2005年4月30日,在我委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该工程原设计图纸中没有室内设置夹层的表述,但是设计预留了安装夹层的预埋件。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按照与业主签订的补充协议,统一委托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和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室内夹层板安装施工,两家施工单位又分别委托了北京首钢设计院和华成国际建筑工程公司出具了夹层设计施工图纸。

三、依据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协议,室内夹层板应采用“钢混预制板”。但在设计文件规定“夹层楼板采用24mm厚海天板业纤维水泥压力平板”,且建设单位未将此项变更及时通知业主,造成合同纠纷。

四、在我委和市规划委的要求下,建设单位向我委出具了夹层板材料检测报告。夹层板设计单位北京首钢设计院和华成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出具了设计相关说明,明确保证设计“充分考虑了结构自重及使用荷载,所设计的楼板钢构满足规范要求,并满足结构及使用安全需要。”

五、8月4日,建设单位书面向我委说明情况,并提出以下三点处理意见:
(一)对已安装夹板的房屋,自2005年7月11日开始,会同物业、施工,配合业主进行严格验收。
(二)对尚未安装夹板的房屋,甩夹板交用,将夹板费用退还业主,同时办理入住。退款标准为房屋实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100元。
(三)对仍坚持要合同中约定的钢混预制板的,开发商将按原协议执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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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一些拙见,希望和广大业主和开发商商榷:

1、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合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签于现在业主与开发商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开发商是否可以向业主呈视楼体设计及夹层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并提供盖有公章及设计师签章的原设计图纸,否则业主有理由怀疑是否有幕后操作的可能性,并且有理由怀疑建委是否也处于某种压力之下。

2、该工程原设计图纸中没有室内设置夹层的表述,但是设计预留了安装夹层的预埋件。为什么荣丰要这样作呢?是因为避税还是因为避规,为什么夹层不在原设计单位设计,而原设计单位却要预留预埋件。也就是说预埋件和钢结构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我参不透,请广大业主帮我想想。

3、设计安全和居住安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夹层装修是否有监理单位,业主们早已质疑,施工是否合格。国家对楼体验收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对装修却有许多空子可钻。如果施工不合格,施工过程没有监理,那么又怎么能证明,给我们的夹层是没有安全隐患的合格工程。

4、我手里有一份钢构设计图纸上面明确写着,楼板采用24mm厚金特厚板王,为什么建委的回复里是海天板,荣丰在中间作了什么工作?我们业主有知情权,再次恳请荣丰出具钢构设计图纸,并且应该有设计院章,设计师签章和设计时间的完整图纸,想混水摸鱼可不成。

5、所谓的夹层板材料检测报告,是否是钢球实验,如果是这个钢球实验,对此事记者询问过负责检测的单位,单位回答,检测方法是荣丰提供的,检测单位只根据方法检测并提供报告,不知道材料做何用途;如果不是这个检测报告,那么业主要求,荣丰公布这个检测报告的内容,并且公布检测单位。从法律角度上讲,在纠纷发生后,荣丰单方面的检测是不足以证明海天板的确能当承重板材使用的。其实只有诉上法院,由中立机构出具的才最有说服力。

6、原设计单位如果出具了质量保证,那么请荣丰公示质量保证内容。要求保证内容有设计单位公章,并具有法律效力。

7、建设单位单方面提出处理意见并未争得业主同意,部分业主已经和北京大都律师事务所朱律师签定了授权委托书,近期将把荣丰告上法庭,通过司法手段,得到应有的赔偿,保障业主的权利,对于荣丰这种严重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业主表示极大的愤慨,要求解除原签定的装修协议,并拒绝荣丰再擅自处理业主的房产。对于按原协议履行,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协议期已过,加是荣丰严重违约,业主有权解除协议。没有谁能让业主把吃到虫子的苹果吃完。

8、信访办并未对此事做出栽决,也不能做出栽决,业主只有团结起来,通过司法途径,才能依法合理的争取到自已的权益。
  •  关于“市建委信访室对荣丰问题的回复”之我的见解!转载请争得作者同意,否则告网络侵权! <4121 bytes> 正版福宝宝 <20050819 11:38:32> [点数:1634][精品]
  • 非常好,维权有成效啊!大家要细看此贴,此贴说明1.荣丰法律上漏洞很多2.政府对此事已经重视起来! <16 bytes> 荣丰冬天里的春天 <20050819 12:19:30> [点数:269]
  • 建委的回复没看出来荣丰的漏洞很多。 <0 bytes> g00dfella <20050819 18:45:38> [点数:241]
  •  因为你心向荣丰! <0 bytes> 正版福宝宝 <20050819 21:20:26> [点数:222]
  • 字字句句,捅向荣丰软肋的尖刀。 <36 bytes> scz124 <20050819 13:19:13> [点数:253]
  • 信访办想凭几句话敷衍了事是不行的,这些话估计都是荣丰教他们写的!! <0 bytes> fq22fq <20050820 09:09:14> [点数:249]
  •  信访办没有明确回答三个问题 <205 bytes> 麦莎2008 <20050823 09:28:43> [点数: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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