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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子好贵 发表日期:2006-12-06 14:56:35
[转帖]主题:请问向律师大哥,我能怎么办?[表状]
转自:tacatanghcm
请问向律师大哥,我能怎么办?
我准备按竭购买一套商品房(预售期房),我于2006年10月入伙,合同说明新房于2007年10月1日交房,开发商要求我马上缴纳首期30%的购房款,但我的购房计划是“五成五年按竭”。我余下的20%购房款怎么支付给开发商?
请问:
1、我应该何时办理按竭?能否在缴纳首期30%的购房款同时办理按竭呢?
2、由于我的计划是“五成五年按竭”,先缴纳给开发商首期30%后,我准备的其余20%购房款是交由银行保管,到时付给开发商呢?还是由我自己保管,到时付给开发商呢?这其中的付款方式我还是弄不怎么明白!!!
由于本人是第一次购房的“菜鸟",问题可能有些重复(主要想弄清楚些),还请律师大哥谅解。另外,请各位坛子里的大佬可否回答尽量详细些,小弟在此衷心的谢过!
感谢!感谢!
  • 请问向律师大哥,我能怎么办? <666 bytes> 房子好贵 <20061206 14:56:35> [点数:117]
  • 回复 <172 bytes> 林艳华律师 <20061206 16:54:07> [点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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