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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区房屋修缮有标准可依 临街建筑装中式门窗

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9:0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白延龙)旧城房屋修缮不能使用水泥瓦,临街建筑采用中式门窗……记者昨天获悉,本市旧城文保区内的房屋修缮有了标准。

  由市国土房管局、市文物局联合出台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将文保区内的房屋分为一般房屋和重点房屋并制定了修缮标准。对于一般房屋,要求对砖混、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的平屋顶改为坡屋顶,更新修缮时不得采用水泥瓦、石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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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垄铁等与保护区风貌不协调的屋面材料,现有石棉瓦、瓦垄铁等屋面应予拆除。此外,外露墙面应以青砖色调为主,临街门、窗宜采用中式门、窗的传统形式。

  对于保护院落、中式楼、西洋楼、临街景观建筑等重点房屋,《标准》要求,屋顶应采用传统形式,如合瓦、筒瓦、仰瓦灰梗等。外露墙面应采用传统砌筑形式,临街门、窗应按原有形制恢复,油漆彩画的颜色应以传统色调为主,垂花门等重要部分应做彩画,院落、宅门应恢复原有格局和形制等。

  对现代设施的安装,这个《标准》规定,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等设施设备应放在隐蔽部位,避免安装在坡屋面及临街外立面上,影响保护区风貌的标牌、广告、灯箱等附属设施、设备应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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